(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内地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购买单位名称、购买的数量、品种、承运单位、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资质;3、公安机关受理后开具运输许可。
1、《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2、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分公司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7、分公司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8、《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保安员花名册》9、拟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
1、守护押运人员持枪证原件及复印件;2、防暴枪枪证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
1、《跨区域经营保安服务备案登记表》;2、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跨区域经营保安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项目负责人保安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守护押运人员持枪证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3、防暴枪支弹药明细单及枪证原件及复印件;4、防暴枪支弹药存放保管设施情况及安全管理制度。
取消公章刻制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刻制公章只需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公安机关准许的印章刻制部办理,不予到公安机关审批。
取消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婴儿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应该提交居民户口簿、分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1、《结婚证》;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调解书;4、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私有房屋产权证明、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原户地址上增加“副×号”进行区分。